各学院、相关单位:
省教育厅、省语委决定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课题选题应以《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指南(2025年)》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重点研究我省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
(二)项目分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委托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从事语言文字管理与研究的工作者,具有 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基础,能够承担项目研究的组织实施 与实质性研究工作。
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项目主持人无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青年项目主持人及所有成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项目申请人即为项目主持人。每个项目限报一名主持 人,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在研)一个项目。所有人员最多同时参与两个省语委科研项目。
(三)重点项目名称必须使用《项目指南2025》规定的名 称,其他项目可在《项目指南》下自行确定名称。
三、申报组织管理
(一)各单位要加强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要依据《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保证《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二)项目立项由省语委办按照项目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分高校和其他两个系列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省语委批准,下达项目立项通知。
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提供补正机会。
(三)项目实行信用管理制度,项目单位及主持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
凡出现不实行为,经核实,视情节约谈、通报单位,个人禁止申报省语委项目三年。
(四)本年度省语委科研项目没有省级经费支持。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根据学校数量,大庆市高校共设置5项;省语委委员单位、普通高校每所限报2项。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填写《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由主持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申请书电子版(签名、加盖公章)、《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rcfwszk@163.com(单位及个人邮箱、手机号码等信息务必准确,用于发送立项通知书、结题书等)。
申报书纸质材料一份,报送至机关楼322室。
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
(三)相关通知及附件可登录省教育厅官网(专题专栏-最新专题-语委科研管理专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下载。
联系科室:师资科(教师工作科)
联系电话:0459-6503326
上一条: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校教师2025年线上学习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度教学科研高水平业绩成果审核结果(补充申报)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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