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东油校发【2021】152号(关于印发《东北石油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2《高水平业绩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要求,现对2023年教学科研高水平业绩成果(补充申报)审核通过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仅对所公示业绩成果的真伪性可提出异议,要求实名制提供相关异议情况及佐证材料。
公示时间: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8日
联 系 人:闻 婧
联系方式:(0459)6504929
人事处劳资保险科
2025年03年04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5年度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4年安家费发放情况的补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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