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9号)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在第39 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教育部将组织中央媒体、专家学者、历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代表等组成推选委员会,从各省候选人中推选出1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荐人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 推荐名额
请各单位按照条件推荐1名候选人,由人事处从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名至省教育厅,如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四、 推荐要求
(一) 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 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 要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涉科技、军工领域教师应严格进行保密审查。
(三)要积极配合中央媒体,创新活动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大力宣传广大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五、材料准备要求
1、候选人需填写《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见附件1 )。
2、推荐人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者获奖说明1份。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5份。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见附件2)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4、候选人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省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纸质版提供。
5、推荐人选关键信息表(见附件3,推荐单位为东北石油大学,不用盖章)。
六、材料报送时间
以上所列材料以纸质形式(除照片外)请于2023年6月12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机关楼326,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rcfwszk@163.com。请各单位对材料格式和内容审阅清楚后按时报送,对不符合要求的事迹材料将予以退回,逾期未报送视同无推荐人选。
联系人:苏珊珊 王荣昊
联系电话:0459-6503326
电子邮箱:rcfwszk@ 163.com
人才服务与师资科
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重新报送机构职能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