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报送机构职能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三定”改革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各部门职能表述,烦请各有关单位对前期报送的职能进一步梳理、凝练,按照所负责工作“大事不落、一事一条”的思路,先总体概述,再逐条表述,力求清晰简洁,控制在15条左右。具体可以参照财务处模版(见附件)。
另外,各单位的具体业务表述、工作流程可细化到各个科室,此项工作待处级单位职能明确后再行统一报送。
请将重新修订的职能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经主管校领导审阅签字后,报送到机关楼320室,电子版发至邮箱:Dyrsk320@126.com。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上午11:30前
联系人:魏永生 刘松泽 电话:6503274。
附件1:计划财务处职能(新)
附件2:需要报职能单位列表(不在列表中单位有专人单独联系)
人事处
2023年5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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