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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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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9    作者:人事处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全院各单位:

黑职鉴字[2015]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5年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通知到每一位工勤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考核:要以能力素质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岗位职业能力水平的考核,是在国家职业标准的基础上,由黑龙江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考核评定的,考核范围主要是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工勤技能岗位。

一、申报条件

初级工: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

中级工:须在本工种初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

高级工:须在本工种中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

技 师:须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

高级技师:须在本工种技师岗位工作满5年。

二、资格审核

申报人员由工人所在单位根据本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确定,不合格者不得推荐参加职业能力水平考试。各单位请填报《黑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附后、可复印),报名人员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四张、鉴定费。报人事处师资培训科资格确认,合格后由人事处统一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补考人员一并上报),审查合格具备晋级条件的人员个人须填写《黑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然后进行培训、考试。具体事宜待省里明确后另行通知。

鉴定费

A类:(汽车驾驶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初级120元 、中级160元、高级200元

技师240元、高级技师280元

B类:初级90元、中级130元、高级170元

技师200元、高级技师240元

三、报名时间:

从下发本通知之日起截止至9月17日

联系电话:6503326

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

201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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