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大庆市医疗保险局有关慢性病认定的规定(见附件2《大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疾病申报、审批、就诊及待遇支付公示》),现将申请认定指定慢性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将在4月19日-4月21日收取慢性病申报材料;恶性肿瘤(含恶性血液病)、器官移植术后,尿毒症门诊规律血透或腹透的可以随时申报。
二、申请认定慢性病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市级以上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的专科医生出具的近期疾病诊断书;
2、住院病历(首页加盖医院公章)、出院小结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单;
3、患有恶性肿瘤的申报人员需提供病理资料;
4、市级医院专科门诊历次检查的相关资料;
5、指定慢性病申请表(见附表1);
6、身份证复印件1张。
三、已由大庆市医疗保险局认定为慢性病的人员可继续享受原慢性病待遇,如有其他慢性病也可以按规定进行申请认定。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参保职工,并于4月19日至4月21日(下周二至周四)将慢性病申报材料收齐后统一报人事处保险科(机关楼331室),凡逾期未报者视为无慢性病申报要求。
咨询电话:6504464
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保险科
2016年4月13日
附件1:大庆市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疾病(重症)申请表
附件2:大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疾病申报、审批、就诊及待遇支付公示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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