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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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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申报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黑龙江省优秀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10    作者:人事处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各二级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省)模范教师、全国(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55号)《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全国(省)优秀教师和全国(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要求,已报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且未入选的推荐单位或个人,作为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模范教师、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根据推荐结果情况,现开始补充申报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黑龙江省优秀教师工作,各教学科研单位限报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黑龙江省优秀教师各1个;如果没有具备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可以不推荐。校领导、二级单位的负责人(校管正处级干部)不得申报“黑龙江省优秀教师”。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请各单位于8月13日下班前,将推荐材料按文件要求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机关楼326室)。

联系方式:0459-6503326

苏珊珊(18346626767)

王勇(13845948281)

邮 箱:wydqpi@126.com

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省)模范教师、全国(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3).pdf

黑人社函〔2019〕155号——附件.zip

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全国(省)优秀教师和全国(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doc

2019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1).zip

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

2019年8月10日

上一条:关于2018年以来到我校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定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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