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推进我校“东油学者”申报工作,现对首聘期内已完成首聘期任务的博士教师开展提前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首聘期未满,但已完成首聘期考核任务书或任务合同书约定全部任务的博士教师。
按照教师签订的首聘期考核任务书或任务合同书及《东北石油大学新进教师首聘期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开展考核。
本次提前考核仅评定合格等次,不再评定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申请参加本次提前考核的教师,视为自动放弃首聘期优秀等次评定资格。
本次考核对象须足额完成首聘期约定的全部任务指标;未达标的任务不得以其他各类成果进行替代冲抵,各单位不得突破标准作合格认定。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首聘期考核表,并附按照首聘期任务书或人才合同中约定的任务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单位审核。各单位考核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完成首聘期全部任务,形成单位审核意见,并将结果在单位内公示。
(三)学校审定。学校组织专家对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审定考核结果。
报送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包括首聘期考核表、首聘期考核汇总表、相关佐证材料(文章需提供检索证明)。
报送方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rcjlzx320@163.com邮箱;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报送至机关楼320室(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6月29日17:00前。
联系人: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6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引进博士安家费发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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