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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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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度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8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各学院、相关单位:

省教育厅、省语委决定开展2026年度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项目选题应以《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指南(2026年)》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重点研究我省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

(二)项目分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专项课题、青年项目委托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从事语言文字管理与研究的工作者,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基础,能够承担项目研究的组织实施与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项目主持人无专业技术职称要求。青年项目主持人及所有成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121日以后出生)。

(二)项目申请人即为项目主持人,每个项目限报一名主持人,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在研一个项目。所有人员最多同时参与两个省语委科研项目。每个项目参与者为6及以内(包括项目主持人)。

(三)重点项目和专项课题名称必须使用《项目指南2026》规定的名称,其他项目可在《项目指南》下自行确定研究名称,专项课题为配合教育改革试点设立的委托项目由省语委委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研究题目,并指定相关研究单位申报完成。

三、申报组织管理

(一)各申报单位要加强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严把关,依据《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5)》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保证《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二)项目立项由省语委办公室按照项目申报、资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省语委批准,下达项目立项通知。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提供补正机会。

(三)项目实行信用管理制度,项目单位及主持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凡出现不实行为,经核实,视情节约谈、通报单位,个人禁止申报省语委项目三年。

(四)本年度省语委科研项目没有省级经费支持。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根据学校数量,各市(地)语委按限额申报大庆市5项;省语委委员单位、普通高校限报2

(二)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填写《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套印,主持人签名人事处统一盖章;《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以上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fwszk@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20251225下班前报送至机关楼322室。

注意:单位及个人邮箱、手机号码等信息务必准确,用于发送立项通知书、结题书等)。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逄博 毕耕

联系电话:0459-650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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