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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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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特任岗位聘任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8    来源: 信息公开网     点击:

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健全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机制,着力集聚创新能力突出、发展潜力显著的青年优秀人才,根据《东北石油大学特任岗位聘任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特任教授(研究员)、特任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聘任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政治素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具备爱国奉献精神,恪守“四有”好老师标准。

职业操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弘扬扎根边疆、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的敬业精神。

能力要求: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学术造诣、创新能力及团队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教学及创新团队协同攻关任务。

二、特任教授(研究员)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251月1日(含)后入职的教师

2.具有博士学位,申报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出生日期不早于19841月1日)。

3.从事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学术业绩突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达到学校高层次人才第五层次及以上标准;

2)原则上符合学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主讲课程要求除外);

3)引进时为B类及以上优秀博士,且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

4)引进时已取得副高级职称的B类及以上优秀博士。

(二)聘期基础任务

科研项目: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含至少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累计到账科研经费不低于200万元;

学术成果: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二区论文10篇(中科院大类分区,1篇一区论文可视同2篇二区论文,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东北石油大学);

其他任务:根据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需求,完成用人单位规定的专项工作。

三、特任副教授(副研究员)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251月1日(含)后入职的教师

2.具有博士学位,申报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不早于19891月1日)

3.从事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研究,取得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业绩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引进时为B类及以上优秀博士;

2)原则上符合学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主讲课程要求除外)。

(二)聘期基础任务

科研项目: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含至少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累计到账科研经费不低于100万元;

学术成果: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二区论文6篇中科院大类分区,1篇一区论文可视同2篇二区论文,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东北石油大学)。

其他任务:根据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需求,完成用人单位规定的专项工作。

四、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聘条件

引进时为B类及以上优秀博士,且在中期考核前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可申请直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任务说明与管理要求

成果说明所有业绩成果(论文、项目、著作、专利等)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东北石油大学,SCI分区以中科院大类为准,考核时1篇一区论文可视同2篇二区论文进行计算同一篇论文仅限1名申报人使用。

任务管理各单位可根据人才及学科特点,在不低于学校参考任务标准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基础任务(含横向课题、成果转化等)人文社科类、基础研究领域任务需不低于本学科A类博士首聘期要求。

考核管理:实行总量控制,考核(年度考核、中期考核、聘期考核等)时未完成聘期任务的,将按任务完成度追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待遇。

职责管理:被聘任为特任岗位人员需履行岗位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申报程序与时间要求

个人申请:填写《东北石油大学特任岗位申报评议表》(附件),并提交佐证材料至所在单位;

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申报材料中签署聘任意见

申报流程拟申报人员2025121017:00前,须完成线上报名,并同步提交纸质版材料

线上报名请扫描二维码登录报名系统,上传申报材料(注:报名系统内附件请上传PDF或图片格式)纸质版材料请提交至机关楼320室(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复核,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专家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小组,对通过复核的申报人选进行评议,确认拟聘人选。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附件:《东北石油大学特任岗位申报评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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