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2019年入职的博士教师的首聘期考核工作。在前期材料申报、审核的基础上补充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校2018-2019年按照人才引进条件和待遇接收的优秀博士及高层次人才。
二、工作流程和要求
1.请各单位首聘期考核专家小组严格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新进教师首聘期考核办法(试行)》,对本单位参与首聘期考核的博士教师所取得的成果及业绩是否完成首聘期任务书中的全部任务,重新进行聘期评估并给出评估结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虽未完成首聘期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但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考核小组评估认为可以确定为合格的,单位应提出合格书面申请,且申请理由必须详实。
2.学校将组织专家成立考核专家组,评定教师首聘期考核结果,并审议各单位提出的合格申请。如出现单位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但学术委员会审议认为合格的,单位可重新提交合格申请。
3.首聘期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人事处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各单位,由单位告知当事人。
4.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教师签订延期聘用合同至2027年12月,不合格教师进行转岗。
三、需上交材料
各学院如需修改被考核人业绩成果或首聘期考核结果的,请重新提交以下材料:
(1)首聘期考核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每位被考核人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姓名方式命名)、首聘期考核汇总表、合格申请电子版发送至rcjlzx009@163.com邮箱;
(2)首聘期考核表、首聘期考核汇总表纸质版、合格申请(均签字盖章)送至机关楼320室(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3)以上材料请各单位于9月26日前完成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9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填报绩效系统的通知 下一条:2025年9月“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