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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02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学院

为庆祝第41个教师节,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5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度省级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学校将遴选推荐省级师德先进集体1;在校级先进个人基础上(20232024年度校级师德先进个人(见附件1)、推荐参评2025年度校级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遴选推荐省级师德先进个人1

二、评选推荐条件

1.黑龙江省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构,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各项工作,把师德师风建设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品牌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师德建设融入到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切实增强广大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2)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组织教师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经师“人师统一的“大先生等重要指示要求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坚定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涵养扎实学识,勤修仁爱之心,树立躬耕教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坚守三尺讲台,潜心教书育人。

3)系统开展师德考核评价工作。建立教师个人师德考核档案完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做实做细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将师德考核贯穿教师工作生活各方面,全面准确掌握教师师德师风状况,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运用到教师管理全过程。

4)充分发挥师德先进引领作用。选树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充分运用媒体展示、事迹宣讲、文艺作品创作等方式挖掘推广典型事迹,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典型事迹宣讲会、报告会等活动,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做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形成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生动局面。

5)有效开展师德监督与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报告和通报机制,对发生重大及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师德违规事件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逐级报告;严肃查处群众举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师德师风问题;对典型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定期通报曝光,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排查和纠正发表错误言论、学术不端、师生关系异化、违规体罚、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6)关心关爱各级教职工。发挥党政工团各级组织作用,开展节日走访慰问、困难家庭帮扶、心理问题疏解、入职荣休仪式、提高工资待遇等暖心活动。建立教师权益援助机制,依法保护教师利益不受侵害。保护广大教师名誉和正当权益,开展教师减负工作,严厉打击师德师风领域不实举报,为被诬告的教师正名,给广大教师创造心情舒畅的工作环境。

2.黑龙江省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表现突出。

2)道德素质过硬。模范遵守家庭道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严格遵守宪法及教育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执教。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较强的自律意识,自觉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职业情怀深厚。以教育家为榜样,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即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

4)育人成绩突出。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技能,勇于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效显著。

5关心关爱学生。注重研究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关爱每一名学生的健康成长正确处理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6人际关系和谐。关心集体尊重他人自觉维护师道尊严,有良好的职业形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与同事团结协作共同进步,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氛围,在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中发挥积极作用。

7申报人选应为我校2023年度、2024年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参评2025年度校级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

三、评选程序

1.选工作中要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考察,逐级公示的办法进行。对所推荐集体或个人师德师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严格把关,一旦发现候选集体或个人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师德师风问题,一律取消推荐资格,各单位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2.各单位限报省级师德先进集体1个、省级师德先进个人1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予推荐。

 3.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联合评审,确定遴选省级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1.需报送的材料:

(1)《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或《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3)word版,纸质版1份;

(2)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word版,纸质版7份(用于评审);

(3)《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名册》(见附件4)或《黑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册》(见附件5)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纸质版1份;

2.各单位于7717:00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命名为“**学院省级师德先进个人”,打包发送至邮箱rcfwszk@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一人一档案袋报送至机关楼322室。

五、有关要求和政策

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要以事迹为基础,向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

人:逄博毕耕

联系电话:0459-6503326

师资科

20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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