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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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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1    作者: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2019年入职的博士教师的首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校2018-2019年按照人才引进条件和待遇接收的优秀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时限

自入职至2025年3月31日。

三、考核依据

教师签订的首聘期考核任务书和《东北石油大学新进教师首聘期考核办法(试行)》(2018年)中相关要求进行考核,并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考核程序

(1)各学院成立首聘期考核专家小组(考核组长一般由院长或书记担任),启动首聘期考核。被考核教师填写首聘期考核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2)考核专家小组负责核定被考核教师所取得的成果及业绩是否完成首聘期任务书中的全部任务,并给出考核结论;

(3)对于未完成首聘期任务书中的某项任务,但是有其他突出成果可以替代的,考核专家小组需充分考虑替代成果与原任务的对等性,并在考核小组意见中注明认定理由并签字;

(4)考核结果在单位范围内公示5天;

(5)各学院需实事求是,严格考核,如若发现审核不严等情况,将适当核减该单位年度招聘计划;

(6)人事处负责指导、监督、复核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论

考核评价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原岗位续聘;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批后可继续原岗位聘用至2027年12月,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再次进行考核,仍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不再原岗位聘用,调离专任教师岗位;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且不在原岗位续聘和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再原岗位聘用,调离专任教师岗位。

六、需上交材料

(1)首聘期考核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每位被考核人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姓名方式命名)、首聘期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和公示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rcjlzx009@163.com邮箱;

(2)首聘期考核表、首聘期考核汇总表纸质版送至机关楼320室(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3)以上材料请于4月18日前报送。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人事处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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