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依据《东北石油大学关于实施人才工程计划的决定(试行)》(东油校发﹝2013﹞31号)、《东北石油大学教职工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办法》(东油校发﹝2021﹞80号)等相关文件,本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毕业后回校工作并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协议的,学校按学制给予报销学费。现请各单位上报于2022年6月2日至2024年1月4日期间毕业的本校在职攻博人员。学校将按照入学时间及毕业时间先后顺序,分批次报销学费。依据关于印发《东北石油大学教职工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油校发〔2024〕8号)等相关文件,2024年1月4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不予报销学费。
电子版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博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2、博士学费缴纳收据扫描件;
3、各单位填写附件1《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学费报销情况汇总表》。
纸质版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博士学费缴纳收据原件;
2.附件1《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学费报销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版。
请各单位于2025年3月7日17:00前集中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除附件1以外,每位教师一个文件夹)打包发送至邮箱:rcfwszk@163.com,纸质版报送至机关楼322室。
联 系 人:逄博 毕耕
联系电话:0459-6503326
人事处师资科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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