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单位转发至本单位教师,关于绩效工资知识产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科研获奖的科研成果在科研处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认定,未备案登记不予认定,请未完成对2023、2024两个年度获得知识产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科研获奖备案登记的老师在9月27日(本周五)下午下班之前,将知识产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电子证书,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nepuapo@163.com,科研获奖的集体证书原件提交至机关楼313室。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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