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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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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度绩效工资及2023年度高水平业绩成果核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9    作者: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各二级院部、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一、绩效工资

根据《东北石油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开展2023年度全校绩效工资核算工作,选择教师岗人员绩效系统首次填报时间从20240920日开始至20241010日结束,请各位教师按要求认真填报,及时留意职能部门审核反馈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绩效工资相关业绩需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责任

2.各单位如有2023年绩效工资未选岗人员或2023年已经选岗人员需更改所选岗位类型另需填写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绩效工资个人选择岗位确认信息表(已报送人员不需修改的不用重复上报),注意填报后需本人手写签字确认,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4926(下周四17:00前送至人事处劳资保险科(机关楼330),另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nepursclzbxk@126.com;

3.绩效工资系统填报用户名为职工工号,初始密码修改为:DY+身份证后6位(护照号后6位),另需填报人员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2022年度已修改后的密码均作废);

4.选择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和工勤岗绩效人员,绩效岗位津贴由人事处统一核算,按月发放无需填报系统

5.各单位绩优奖金分配方案,如有变动请将经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的新绩优奖金分配方案报人事处备案后实施;

6.绩效申报系统新增预计算绩效工资总额功能,可以根据选择不同教师岗位类型计算当前教学科研工作量的绩效总额(不含管理工作量);

7.各二级单位(教学/科研单位及部分有教师岗的教辅单位)根据文件整理本单位2023年度的系主任、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仅马克思主义学院填报)、教师兼职辅导员、教师兼职缺编秘书、教师兼职办公室主任的名单按格式填写附件4(注意表内任职时间如2023年有岗位变化,任职时间填写任职时间段;如2023年无岗位变化,任职时间填写202301-202312,详看表格底部注意事项;同时需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4926(下周四17:00前送至人事处劳资保险科(机关楼330),另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nepursclzbxk@126.com;

8.各二级单位自行制表统计汇总本单位2023年度已奖励的科研成果黑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黑龙江省“头雁”团队建设项目等专项奖励需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4926(下周四)17:00前送至人事处劳资保险科(机关楼330),另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nepursclzbxk@126.com;学校与二级单位已奖励的科研业绩成果及申报高水平业绩成果奖的相关成果,不计入绩效内核算该业绩成果工作量

9.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及选择管理岗人员若为科研业绩负责人,绩效审核系统内选择相应岗位类型并填报科研业绩,经职能部门审核认定后,可为项目组其他成员分配不超过该项目工作量50%的工作量;

10.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研究生部、秦皇岛校区等统一核算,教师本人不需要单独填报

11.已审核的纵向课题如在研时间包含20231月至2023年12月,不需要重复申报,系统将自动关联赋分;

12.论文类限制填报2023年度发表的论文3篇,并只能为1人赋分;

13.博导津贴、教学督导津贴、辅导员津贴等津贴由各职能部门核定汇总后交于人事处;

14.2023年来校参加工作人员,需选择转正定级后的岗位填报(硕士按专技十二级,博士按专技十级填报)。

二、高水平业绩成果

根据东油校发【2021】152号(关于印发《东北石油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5《高水平业绩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请各单位统计汇总本单位教职员工高水平业绩成果(成果获得时间为202301-202312)并填写附件52023年教学科研高水平业绩成果汇总表》,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要求纸质版2024101511:00前交至人事处劳资保险科(机关楼330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nepursclzbxk@126.com。

 

咨询电话:0459-6503661/0459-6504464。

 

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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