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延聘工作办法,现对拟延聘人员进行公示。如对人选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在材料上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需署名,以便我们核实和反馈,对于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1日(3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联 系 人:徐世博 张欣悦
联系方式:0459-6504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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