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转发黑龙江省劳鉴中心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详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
联 系 人 :杨欣欣 刘晓蕾
联系电话 :(0459)6503661
人事处劳资保险科
2023年7月6日
上一条:关于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度绩效工资管理工作量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评选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度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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