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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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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6    作者: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通知要求,教育部与中宣部将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现就做好我校“最美教师”推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重点

1.推选范围

在岗的各级各类教师,曾获得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最美乡村教师”“最美教师”者不再参加推选。

2.推选重点

(1)用情怀打动学生,用理论启发学生,用实践带动学生,打造特色鲜明、学生欢迎的大学思政课堂,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思政课教师;

(2)在教学研究和育人工作中,扎实肯干,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关爱学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奋勇担当的教师;

(3)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典型教师;

(4)体育、美术、音乐教育等领域的优秀教师;

(5)在边疆绽放青春、建功立业的支教教师;

(6)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的领军人才教师;

(7)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退休教师。

二、推选名额

我校推荐1名“最美教师”人选。 各单位最多推荐一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予推荐。

三、材料报送和时间

1.推荐人选材料

推荐人选根据附件要求填写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

2.推荐人选视频

推荐人选需报送视频简介,视频材料要求横屏拍摄,时长不超过5分钟,文件格式MP4, 视频格式为高清格式1080P (1920*1080),需同时提交工作版文件(即无字幕无包装无音乐版本)

3.报送时间

55日下班前报送候选人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材料至机关楼326室,电子版材料和视频材料发送至邮箱:rcfwszk@163.com

四、工作要求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

2.要坚持把政治素养、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师,注重推选优秀的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教师。

4.要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指导教师提炼最鲜明的事迹特征,详细事迹要突出具体事例要点,确保材料重点突出、特征鲜明。


联系人:苏珊珊 王荣昊

联系电话:0459-6503326

电子邮箱:rcfwszk@163.com


人才服务与师资科

202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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