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行业地方性、应用研究型、办学国际化的高水平大学”办学定位,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东北石油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东油校发[2022]10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标准
“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第四点。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院(部)初审
院(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专业实践能力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三)职能部门审核
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申报材料。
(四)学校认定
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进行认定,颁发“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关要求
“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是学校办学的重要基础,“双师双能型”资格是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获得“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在职称评审、聘期考核中可以作为工程实践经历予以认定。申报者在填写申报表和准备证明材料时应保证完整、规范、准确、真实,其申报条件应与申报者从事的岗位和所学专业相关。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认定条件做好审核工作。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3年4月4日16 :00前将所需材料报送至机关楼326室,各单位集中统一报送申报材料,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附件2 《东北石油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2、附件3 《东北石油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fwszk@163.com
联系人:苏珊珊 徐嘉蔚
联系电话:6503326
人才服务与师资科
2023年3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校教师2023年线上学习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新一批享受国家级政府特殊津贴推荐和黑龙江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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