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一、选拔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重点考虑申报人近5年来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兼顾长期业绩贡献。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本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或者是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一项或省(部)级二等奖两项主要完成者。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或者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授予的最高奖、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的主要完成者。
4.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内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起到了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或者获得全国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或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6.长期工作在治病、防病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业绩为同行所公认的医务工作者。
7.在宣传文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享有盛誉;或者是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授予的最高成果奖的主创人员。
8.在职业体育领域,其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中取得奖牌;或者在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中取得金牌;或者破奥运会记录、世界记录并被有关国际体育组织承认;并且在比赛前四年内执训满两年的教练员。
9.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校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
(二)已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三、选拔名额
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名额为2人。
四、津贴发放标准和方式
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由省政府颁发证书,并一次性发放1万元津贴。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个人业绩简介材料(附件1)由被推荐人撰写,具体说明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等自然情况、学术兼职、工作实绩、承担的主要项目及主要获奖情况,材料限300字。
(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表》(附件2,按表后填表说明、附件4要求填写)。
(三)佐证材料(顺序见附件3)。
1、各类成果证书、荣誉证书、著作、论文、专利等,SCI/EI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
2、承担省级以上项目合同书,在科技成果研究及推广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必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报送方式
1、纸质版材料:个人业绩简介、《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表》(套印)各13份,佐证材料(胶装)1份。请于6月11日下午5:00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机关楼320室)。
2、电子版材料:个人业绩简介(命名格式:姓名—业绩简介)、《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表》(命名格式:姓名—政府特贴推荐表)、佐证材料扫描件(PDF,命名格式:姓名—佐证材料),压缩后(命名格式:姓名—省政府特贴申报材料)请于6月11日前发送至邮箱nepursk@126.com。
联系人:尹义方 魏永生
联系电话:6503274。
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
2020年6月8日
附件1:个人业绩简介(范例)
附件2:《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表》
附件3:佐证材料及顺序说明
附件4:推荐表填写有关事项说明
上一条:关于2020年申请认定慢性病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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