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保厅的要求,2015年7月将工资中住房补贴一项进行标准调整并补发。住房补贴每月增加额为上次津贴补贴调整月增资额的13%,并从2014年1月进行补发。特此说明。
人事处劳资科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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