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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单位上报职称评审推荐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3    作者:人事处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关于各单位上报职称评审推荐结果的通知

1、各教学单位需要上交的材料有:

(1)职称评审推荐结果(要盖单位公章);

(2)推荐到学校的评职人员需上交职称述职表(加盖人事处公章的复印件)60份(中级不用交述职表);要按照评审推荐的顺序排好序(正高绿色通道、正高;副高绿色通道、副高(985、211)、副高分别排序)

(3)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黑价联【2010】62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副高及副高以上人员交评审费300元/人、中级人员交评审费200元/人。

2、教学外单位需要上交的材料:

(1)职称述职表(加盖人事处公章的复印件)60份(中级不用交述职表);

(2)如果同一单位申报同一级别职称的人员有两人以上的,将排名结果一同上报;

(3)、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黑价联【2010】62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副高及副高以上人员交评审费300元/人、中级人员交评审费200元/人。

3、截止时间:最晚在2015年12月25日(本周五)上午下班前交到人事处干部科(机关楼331)。

人事处

2015年12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我校教职工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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