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为提升我校青年教师教学素养、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加强学术交流和校际合作,为我校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后备骨干力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 2017〕11号)及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高师师培字〔2017〕6号),现就做好2017年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年龄不超过 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 45 周岁。在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不予选派。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我校推荐名额为三人,每院限报一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予申报,人事处根据申报者情况,择优推荐三名,确定候选人员后电话通知。教育部对入选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资助培养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1、信息发布(2017年4月10日—4月20日)。教育部高等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
2、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者必须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各单位选择推荐人选后,请务必于4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和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2份(身份证、职称证、学位证等)报送人事处师资培训科(机关楼33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ydqpi@126.com,过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勇、苏珊珊
电话:6503326
附件:《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
2017年3月31日
上一条:关于申请认定慢性病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上报学校内设机构职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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