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岗位管理制度,规范我校教职工校内岗位变动程序,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教职工校内合理流动。2017年9月,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制定了《东北石油大学教职工校内岗位变动管理暂行办法》。但在实施过程中,部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针对上述情况,现对几个关键问题通知如下:
1、二级单位内部不同类型岗位变动(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之间调动)须经过学校审批;
2、各院部内部同类岗位之间调动(三级系之间人员调动)须到人事处备案;
3、岗位变动须符合我校教职工岗位变动要求及新岗位任职条件(详见《东北石油大学教职工校内岗位变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
4、各单位在处理教职工岗位变动问题时,须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批、及时备案。对于不按规定办理的岗位变动,一律退回原岗,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校内岗位变动流程图.jpg
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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