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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银龄教师支持我省民办高校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21    作者: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退休教师优势,助力民办高校提质增效,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4号)有关规定,及我省实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高校行动有关工作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长:董宏丽  

副组长:杨二龙

 员:徐  萌、张冬杰、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

二、职责分工

人事处:负责公布每年银龄教师选派的岗位计划和组织审核遴选、公式公布等。

离退休管理处:负责宣传动员并组织已退休银龄教师申报工作。

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宣传动员并组织本单位即将退休银龄教师申报工作。

三、实施范围

我校每年5月20日前完成组织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退休教师到省内民办高校任教。鼓励银龄教师投身行业、产业、企业急需的紧缺专业,帮助民办高校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办学质量。

四、选派程序

1.省教育厅汇总受援学校提出用人需求;

2.我校退休教师按需求报名;

3.职能部门审核和遴选;

4.公示公布遴选结果;

5.组织签订支援学校、受援学校、银龄教师三方协议;

6.进行岗前培训,做好上岗任教准备。

五、有关要求

省教育厅现对受援民办高校岗位需求、支援高校意向银龄教师进行摸底调查。请离退休管理处及各教学科研单位配合做好该项工作,组织我校符合银龄教师条件的、有意向参加支教工作的退休教师,填写《黑龙江省支援高校派出人员信息统计表(摸底)》(附件3),并于2024年3月26日前,将附件3电子文档通过邮箱方式(rcfwszk@163.com)报人事处师资科。



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

2024年3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请教学系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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