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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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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0    作者: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各二级院部: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努力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效教师队伍,持续促进和提升高校教师专业能力,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司函〔2022〕20号)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属本科院校第一学历为非师范专业的新入职专任教师。入职时间不超过两年,且尚未取得《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每校一人。网上报名,人事处择优推荐。

、培训内容

国家级示范培训以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综合素养提升为重点,使教师深入学习“四史”、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坚定理想信念,厚植教育情怀,成为“四有”好老师,争做“大先生”。加强师德规范、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教育,增强规范从教意识。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培训,提升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的应用能力,帮助新入职教师尽快具备与新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提高教书育人能力。

、培训时间地点

集中培训时间:2022年10月10日—10月25日(具体时间,以培训学校通知为准)。

培训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四、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时间15天。按照名额分配情况选派参训教师,并具体负责教师的返岗教研工作。同时会为参训教师配备一名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重点在教育教学方面对参训教师提供针对性指导和过程性评价,时间为6个月。我校会核定指导教师的相应工作量。

、其他事宜

(一)考核发证管理。对经示范培训考核合格的参训教师,颁发全国统一样式的《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与《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效力相同,可直接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二)培训经费管理。项目所需培训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

经费支持。学员的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资料费及培训相关费用从项目经费支出,往返交通费等由我校承担。

五、报名方式

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点击右下方“立即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62116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苏珊珊 王荣昊

联系电话:0459-6503326

7942




人事处 师资科

2021年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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