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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2023“应届毕业生就业缓冲区”招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1    作者: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关于全省高校建设毕业生就业缓冲区的实施方案》,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缓冲区”招募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和对象

本次招募计划为50(详见附件1,岗位包括行政助理、辅导员助理两类见习岗位。招募对象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尚未就业的东北石油大学2023应届毕业生。重点接收52个国家贫困县建档立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和少数民族毕业生,升学失利继续备考毕业生。

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自愿到学校辅助岗位工作,服从学校安排管理;

(二)在学期间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有任何处分记录;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专业知识;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敬业奉献精神;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6月4日

2.报名方式。报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本人报名信息并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就业缓冲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将登记表、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在读证明)发送至电子邮箱rcjlzx324@163.com(邮件命名规则:岗位编号+姓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3.资格初审。学校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4.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二)考核

通过初审的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接受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事宜用人单位通知公布,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参加面试考核或面试考核未通过者不能录用。

(三)录取工作

1.岗位录取。各岗位依据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面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岗位调剂。对空余岗位,经征得考生本人同意择优调剂面试

3.体检。拟录取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身体情况特殊者另行议定。体检关要求另行通知公布。

4.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录取。

)报到

学校统一组织录用人员报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政策待遇和管理服务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缓冲区由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各用人部门要制定就业缓冲区学生的各项管理制度,确定岗位职责,明确目标任务,以“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为原则,实行量化考核,进行动态管理,畅通进出机制。

(二)招募就业缓冲区岗位见习人员应在上岗1个月之内签订就业缓冲区见习协议,见习时限为12个月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

)就业缓冲区岗位见习人员提前离岗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经用人部门同意并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后,取消其岗位见习资格。

(四)就业缓冲区见习人员生活待遇标准为2060元/月(含200元租房补贴)住宿自理。学校统一为在就业缓冲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理—卡通。

四、政策咨询

学校人事处负责接受政策咨询。

联系方式:0459-6504989

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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