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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人才租房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4    作者: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请居住在人才公寓(龙凤小镇等)的博士人员712日前将无房证明提交至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机关楼324室),并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邮箱rcjlzx333@126.com(邮件主题标明为租房补贴+单位+姓名,例:租房补贴+石油工程学院+王**

提交材料如下:

1.附表1

2.租房合同

3.学位证

4.无房证明

1.每年年度补贴时间区间为上年9月份至本年8月份2022年9月—2023年8月),居住时间超过本年8月份的,超出月份的补贴在下一年度申报。

2.如补贴申报区间涉及续租重签合同,则续租前后两份合同电子版都需提供。

3.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最长期限为五年(即60个月),超过五年(即60个月)人员不能再申报。

联系部门: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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