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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以来到我校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定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2    作者: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关于2020年以来到我校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定职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合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48号)等文件规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经教育部认证通过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获得者),经考核合格,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可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现开展2020年以来到我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定职人员范围

2020年以来到我校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考核合格,且20200901日前未参加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未参加过专业技术职务定职的。注:有过工作经历的人员如果在原单位已经参加过定级,不参加此次定职,根据其已经取得的职称级别予以聘任)。初步名单见附件1(如有遗漏、错误请及时告知人事科)

二、定职人员岗位类别

本次定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新进的教师、辅导员、科研人员、实验人员,不包括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可按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不授予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需要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

三、定职条件

1、教师岗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定职为讲师、硕士研究生毕业定职为助教;

2、辅导员岗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定职为讲师、硕士研究生毕业定职为助教;

3、科研岗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定职为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定职为研究实习员

4、实验岗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定职为实验师,硕士研究生毕业定职为助理实验师;

四、定职时间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定职时间为本人来校时间(以与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签合同的时间为准)。

五、具体报要求

报送要求:相关人员可下载《东北石油大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审批表中从姓名到学习工作和经历由本人填写(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对于不能确准掌握的信息电话或现场咨询人事处人事科,审批表填写好打印二份,粘贴1寸照片(不限底色),所在单位填写相关意见并签字、盖章。

另外,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今年我校自评直聘系列转正定职人员需要通过黑龙江省职称管理平台进行相关申报,填报网址:“黑龙江省职称管理平台—职称定职”http://60.219.211.87:8888/pwh/dz.jsp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请各单位整理好本单位材料于2021416下午下班前将审批表一式两份二寸照片一张统一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机关楼320室)。联系人:魏永生、李依霖联系电话:6503274。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相关人员,按时完成报送工作。

附件1 :新进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

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审批表

附件3:东北石油大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审批表(样表)

附件4:定职网址及操作流程



                        人事处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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