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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8    作者: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关于开展2020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20277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我校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新入职教师以及拟转聘教师职务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二、认定条件

1.参加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且成绩合格;

2.学校师德考核评价合格。

3.必须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学历。

三、网上报名时间和程序

1118--1125日为网上申报时间。具体申报办法: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

2.网上申请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我校申请人选择单位(本校在职教师)确认点。

4.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四、认定时间和程序

1127日为集中报送时间,报送材料地点为机关办公楼326室。具体认定要求:

1.各单位集中统一报送申报材料,每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分别装到一个档案袋里,档案袋封面(请查看附件2),封面上内容需填写完整。

2.申请人按要求提交以下认定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提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或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6)由学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1份,A4纸正反面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

7)高校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4);

9)提交一张小二寸照片,需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背面用圆珠笔写姓名)。

五、有关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院部要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和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实施。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不属于本次认定范围的一律不得进行网上报名。

2.精心组织,严格程序

各院部要精心做好申报的各项组织工作,特别是要注意提醒和通知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时限进行网上申报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同时,要做好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思想品德考察等工作。要按照职责权限和相关规定为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并做到真实、准确、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3.思想品德考察

思想品德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条件之一,对申请人员进行思想品德考察是一项必须的工作。申请人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要求提交《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各院部党委(党总支)要对申请人员思想品德考察考核,思想品德或教师职业道德有严重问题,或者有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认定教师资格。《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4)需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院部党委(党总支)公章。

4.身体健康检查

按《教师资格条例》要求,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定于1125日至1126日,体检表(见附件1)由本人贴好照片(照片需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A4纸正反面打印)到校医院进行缴费、体检。

5.普通话测试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教授职务(必须为这两个职称,其他系列职称不符合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不作为必备条件。

联系人:苏珊珊

联系电话:6503326

                  东北石油人事处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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