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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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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05    作者:人事处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各二级院部:

根据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高师师培字〔2015〕2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选派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以适当的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我校名额为两名,教育部对入选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资助培养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每院限报一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予申报,人事处根据申报者情况,择优推荐两名,确定候选人员后电话通知。2015年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没有一流大学访问学者及省内访问学者项目,只有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且名额只有两名。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1.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信息在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上公布,以方便查询和下载,查询和下载时间为5月8日—5月13日。

2.为提高录取率,选派学校应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2015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3.各单位选择推荐人选后,请务必于5月11日前将填写好的《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和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2份(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学位证等)报送人事处师资培训科(机关楼33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ydqpi@126.com,过期不予受理。(所有纸质材料需用A4纸打印)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师资培训科:王勇、苏珊珊

电话:6503326

电子邮箱:wydqpi@126.com

2015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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