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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博士研究生引进及本轮博士研究生试讲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1    作者:人事处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各院部:

按照《东北石油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考虑目前博士研究生引进工作实际,经学校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根据学校财力水平和事业发展需要,2018年全年全校26个教学院部及科研单位拟引进博士研究生50名;为鼓励各院部开拓引才渠道,本轮博士研究生试讲暂不进行名额分配,只设置引进博士研究生数量上限。

(1)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本轮试讲引进博士数量不超过8名,全年引进博士数原则上不超过8名;

(2)其他单位本轮试讲引进博士数量不超过5名,全年引进博士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

(3)本轮试讲结束以后,确定出全年剩余博士研究生引进名额。无论剩余多少,全校各用人单位统筹分配。

2、按照《东北石油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鼓励各用人单位唯才是举,积极引进高水平的博士研究生。

(1)引进达到A类入选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在名额分配上可作适当倾斜;

(2)为加强优势学科的学科建设,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的专任教师岗位(不含实验教师岗位)原则上不引进B类以下(不含B类)博士研究生;且当年度专任教师岗位(不含实验教师岗位)引进本校毕业博士研究生数量不超过当年引进计划1/2,本校毕业优秀博士研究生达到A类入选条件的可不受此限制。

(3)其他优势学科专任教师岗位(不含实验教师岗位)不引进E类博士研究生;且当年度专任教师岗位(不含实验教师岗位)引进本校毕业博士研究生数量不超过当年引进计划1/2,本校毕业优秀博士研究生达到A类、B类入选条件的可不受此限制。

(4)除学科建设急需外,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引进本校毕业博士研究生。

(5)除专任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含实验教师岗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不享受《东北石油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中的相关待遇。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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