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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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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3    作者:人事处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各院部: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教师师德专题培训的通知》(黑教师函〔2017〕45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7〕578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和学历条件

(一)认定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已有教师资格证不需认定(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教师、辅导员;不包含管理岗)请认定老师申请加入qq群192631853。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二、认定程序和材料要求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过期将无法补报和确认。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必须仔细阅读信息填写说明,并填全所有申报信息,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且上传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及《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上所贴照片一致,另单独交一张同版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和报名号。保证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注册信息。申请人必须在提交注册信息后才能进行现场确认,如没提交注册信息,视为网上申报无效,无法现场确认,直接导致无法认定。(备注:申报全过程共需要5张小二寸照片,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2张,《体检表》1张,办理教师资格证1张)

(一)申请网上报名时间和程序

12月3日--12月9日为网上申报时间。在此期间,我省将开通中国教师资格网受理本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窗口。具体申报办法:

1.符合认定范围和条件的人员,按照上述规定的申报时限,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2.申请具体要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进行网报。网上申请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套印)。

3.选择确认点具体要求:我校申请人员选择东北石油大学确认点。

4. 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专业(学科)必须与本人毕业的专业(学科)一致或相近。

5.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二)认定时间和程序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2日,地点:机关楼326室。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份,由个人提供档案袋一份,档案袋封面见附件1);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3纸套印);

3. 身份证原件和证复印件(1份);

4.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由二级院党委加盖公章);

6、《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份);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8、2018年高校教师师德师风专题培训结业考试合格证(现场确认时领取)。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院部要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和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严格程序

各院部要精心做好申报的各项组织工作,特别是要注意提醒和通知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时限进行网上申报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同时,要做好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思想品德考察等工作。要按照职责权限和相关规定为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并做到真实、准确、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三)思想品德考察

思想品德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条件之一,对申请人员进行思想品德考察是一项必须的工作。申请人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要求提交《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各院部党委(党总支)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成立相应考核组,考核组成员不得少于7人,加强对申请人员思想品德考察考核,思想品德或教师职业道德有严重问题,或者有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认定教师资格。思想品德考察时间须在12月9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院部自行掌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2)需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院部党委(党总支)公章(填写时: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学科;鉴定单位: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鉴定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邮编:163318)。

(四)身体健康检查

按《教师资格条例》要求,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定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体检表(见附件3)由本人贴好照片(照片需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A4纸正反面打印)到校医院进行缴费、体检。

(五)普通话测试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教授职务(必须为这两个职称,其他系列职称不符合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不作为必备条件。

联系人:王勇 苏珊珊 管闯

联系电话:650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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