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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8    作者:人事处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各二级院部:

为提升我校青年教师教学素养、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加强学术交流和校际合作,为我校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后备骨干力量,根据教育部等3部委《关于印发〈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 年)〉的通知》(教高〔2013〕2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人厅〔2004〕8 号)精神,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10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 周岁);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 周岁)。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我校推荐名额为三人,每院限报一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予申报,人事处根据申报者情况,择优推荐三名,确定候选人员后电话通知。教育部对入选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资助培养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1、信息发布(2019年4月1日—4月20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

2、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者必须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各单位选择推荐人选后,请务必于4月4日前将填写好的《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和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2份(身份证、职称证、学位证等)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机关楼32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ydqpi@126.com,过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勇、苏珊珊

电话:6503326

附件: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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