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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度(首届)校级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2    作者:人事处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各二级院部及秦皇岛校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广大教师立德树人、无私奉献的精神,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关于评选2019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黑教师函〔2019〕338号),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首届)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校级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名额10人。在校级先进个人基础上遴选推荐省级师德先进个人1人。

各单位推荐师德先进集体1个,学校将遴选推荐省级师德先进集体1个。

二、评选条件

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东北石油大学教师师德规范》《东北石油大学师德监督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在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执行《东北石油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认真对照《东北石油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进行遴选和推荐,校级级师德先进个人应该为单位内师德师风考核结论优秀人员。

省级师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在学校评选条件标准上结合《附件1.黑龙江省师德先进集体评选条件》《附件2.黑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考察,逐级公示(公示不少于5天)的办法进行。公示期内一旦发现上报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师德师风问题时,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2.各单位限报师德先进集体1个、师德先进个人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7。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联合评审,确定我校先进个人及推荐评选省级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象。如果没有具备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可以不予推荐。

四、呈报推荐材料时间及要求

1.各单位于7月9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机关楼326室)。

2.需呈报的材料(文字稿和电子稿):

(1)《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或《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五份);

(2)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五份);

(3)师德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册(一式一份)。

五、有关要求和政策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加强领导,做好推荐评选的各环节工作。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在教师中形成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2.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活动。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择优评定”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真正把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选拔出来。

3.先进个人要坚持向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

附件:2019师德先进评选.doc

联 系 人:苏珊珊 王勇

电子信箱:wydqpi@126.com

电 话:6503326

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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