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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相关问题及解答

发布日期:2024-04-11    作者: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职工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相关问题及解答

问题1:新入职教职工怎样申领医保卡?

答:新入职职工申领实体医保卡有以下两种办法:

A:职工在起薪之后的两个月后可到附近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持身份证自行办理医保卡制卡。

B:手机微信关注“大庆人社”公众号,在下方“人社网站”上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后申领医保卡。

另微信关注“大庆医保”公众号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问题2:女职工生育费用如何报销?

答:女职工(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可持医保卡在医院直接结算;产前可报1000元检查费,在医院窗口直接核算;如有意外情况没有报销的,可拿相关票据及病例去医保大厅(大庆市市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继续报销。

问题3:女职工怎样领取生育津贴?

答:女职工在生产后及时向劳资保险科报备,并在生产后两个月内提交生育津贴审核相关材料(生产病例及结算票据的原件、身份证和银行卡的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到劳资保险科。

问题4:职工门诊就诊、住院怎么报销?

答:职工在医院门诊可划医保卡就诊,且学校没有额外报销。住院费用持医保卡在医院直接结算;如有意外情况没有报销的,可拿相关票据及病例去医保大厅(大庆市市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继续报销。

如职工需到本市外就医(无转诊),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行备案,备案后报销比例同本地就医比例。政策如有变动,以大庆市医保局相关文件为准。大庆医保局咨询电话:0459-6516090。

问题5: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及相关费用如何报销?

答:职工如果发生工伤,需在工伤发生的24小时之内向劳资保险科报备,并于一个月之内上交相关材料到大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用于工伤认定和相关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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