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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博士相关岗位面试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0    作者: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考核安排

1、各用人单位应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及考核组。

1)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单位行政领导、相关专业专家及本单位学术委员会部分成员等组成,组长及成员由各单位自定。领导小组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名单及本单位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应在面试前提交至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机关楼324)审查备案。

2考核组成员由用人单位和学校专家共同组成,用人单位成员构成主要有:本单位教授、副教授,包括单位领导、专业负责人。学校专家可由人事处、研究生部、教务处、科研处、学科建设处、督导组及校内其他单位相关专家选取。考核小组人数应为奇数,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单位专家人数一般不低于三分之一。

2、各用人单位对符合面试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遴选。

1)面试内容: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主要采取试讲与答辩、实践操作、学术科研成果测评等方式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

2)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计算面试分数时要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评委中超过三分之二(含)的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成绩。

总成绩=面试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3)拟聘人选确定: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涉及取舍情况,由面试考核专家组商议确定人选。

4)应聘人选面试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各用人单位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内容、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确定,并由用人单位至少提前3天通知应聘者。用人单位各岗位的面试原则上集中进行,面试原则上要求每人30分钟左右。

4、各用人单位应提前3天将考核时间、地点及被考核人员名单提交至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审查备案。

5、应聘人员面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本、硕、博)原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原件;

2)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应届生提供)

3)加盖原单位或院校公章的《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原件;

4)各类证书原件(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

5)科研成果原件(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其中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各用人单位使用《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面试考核评价评分表》进行记名测评,打分表可根据各单位需求进行修改。

7、面试结束后,各用人单位根据面试结果填写《东北石油大学拟聘用人员审批表》,并将所有打分材料及最终算分结果交由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归档。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一般应包括:

1、召开考核组会议,考核组组长介绍岗位及考核要求;

2、应聘者介绍个人情况及面试;

3、考核组参考应聘者的材料及面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按照考核评价得分,择优确定人选。如遇特殊情况,由考核组全体成员商议决定;

4、公布成绩。

四、其他

1、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能参加面试考核。

2、发现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证件等有不符合学校规定的,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实行回避制,凡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及其导师,不得参与面试工作。

4、如面试工作有违规情况,取消用人单位的当事岗位招聘资格。

5、面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影像资料需保存三年。

6、考核形式各用人单位可自主选择线下考核或线上考核,如线下考核需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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